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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顾问合同

时间:2024-09-02 00:37:15
金融顾问合同7篇

金融顾问合同7篇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金融顾问合同,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金融顾问合同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及甲方相关公司聘请乙方就相关融资事宜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李法志律师具体负责甲方的融资专项法律服务工作。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特签订以下协议以资信守。

(一)、合同总则

1、融资专项法律服务的期限为一年,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开始计算。

2、在合同期限内,甲方及甲方相关公司的每次融资事务需要乙方提供融资专项法律服务的,需另行签署相应该次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视为本合同的补充,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融资额:_________________以每次融资事务中,甲方从供资方得到的数额为准。

4、融资利率:_________________以甲方与出资方签署的协议为准。

5、融资方式:_________________中小型企业私募债、流动资金贷款、项目收益债、抵押贷款、信托计划、资管计划、银行债权计划、保险公司债权计划、股权投资、债权投资、投资公司资金等。上述融资方式须以乙方同意为前提,乙方以上述所列任一方式获得资金,均视乙方完成工作。

(二)、乙方作为融资顾问的主要工作范围和职责

1、为甲方完善融资方案;

2、进行法律询问;

3、联系出资方及其相关单位;

4、协助甲方与出资方洽谈;

5、协助甲方与出资方交换《融资协议》;

6、协助甲方办理相关法律手续。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确保各次融资基础的具备;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2、向乙方提供相关融资必须的相关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

3、确定每次《融资协议》的实质条款,签署《融资协议》,获得乙方与出资方交换的《融资协议》,履行《融资协议》;本条中的《融资协议》指甲方与出资方签署的《融资协议》等类融资相关法律文件。

4、就有关事项向乙方进行法律询问;

5、向乙方支付融资专项法律服务费用;

6、在每次融资授权委托未获依法解除前,甲方不得擅自就该次所涉融资计划委托第三方办理该次委托的融资事项;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甲方的融资基础协助甲方完善融资计划;

2、向甲方提示并获取、了解、查阅、调取与本次融资所必需的相关资料;

3、协助甲方草拟相关《融资协议》(甲方、出资方等);联系出资人及其相关单位,协助甲方与出资人及其相关单位洽谈;协助甲方与出资人交换《融资协议》(甲方、出资方等)。

4、向甲方提供与每次融资事务相关的法律询问服务。

5、获得甲方支付的融资专项法律服务费用;

6、在每次融资事务所涉融资计划未获完成前,不得擅自终止相应法律服务;

7、尽职尽责做好各次融资各项工作,提供优质服务。

(五)、融资专项法律服务费用

1、对于每次接受甲方的授权,乙方有权按以下公式计算收取该次融资专项法律服务费用:_________________每次服务费=出资方汇划至甲方指定账户的资金金额_____%;本融资专项法律服务费不包含在本协议第一条第4款“融资利率”内。

2、该服务费为税前,乙方自行缴纳相关税费;应甲方要求,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相关顾问费正规发票。

3、甲方每次收到出资方所投资金后,按照该次所收资金额_____%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融资专项法律服务费;支付方式为打款到乙方单位账户;支付期限为甲方收到该次资金起5个工作日内。

4、若甲方未按上述支付时间约定支付融资专项法律服务费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逾期款项的违约利息。违约利息根据逾期款项的数额按照日息千分之五(5‰),从违约款项的应付之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款之日止计收。

(六)、关于合同履行过程中每次委托的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该当次的委托;

2、每次委托书所附的期限内,如乙方未联系到出资方,乙方可单方书面解除该当次的委托;

3、每次委托的融资事宜办理完毕(指该次融资到位时),该当次委托即行终止;甲方的每次授权终止后,投资方与甲方的合作有争议或引发相关法律责任等均与乙方无关,乙方所收取的服务费不予退还。

(七)、特别约定

在本融资专项法律服务合同期限内,就乙方业已介绍的出资人,即使甲方未授权委托乙方,甲方与该出资人达成融资协议的,仍视同乙方合同义务的履行,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支付乙方顾问费。

(八)、保密约定

协议双方均应将本协议及其相关资料视为商业密件,采取妥善保密措施。

(九)、其它

1、凡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交乙方所在地法院裁判。

2、本协议的补充协议、附件、说明、解释、授权书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协议本身及其附件的修改、补充等未尽事宜,必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协议。

3、如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或违反任何相关的法律,则该条款被视为删除,但本协议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

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金融顾问合同2

委托方: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此处隐藏5165个字……乙方的最新研究成果;

6、应当履行的其他义务。

第七条

乙方工作人员对其在工作中接触到的涉及甲方重大经营决策、商业及其他秘密资料和信息负有保密的义务。该项保密仅就不宜公开披露的资料而言。乙方工作人员依法向甲方、特定的部门和人士反映情况,不应视为泄密。甲方就接触到的乙方不宜公开的资料、文件及提供的咨询性意见,负有保密的义务。

第八条

甲乙双方有责任对本协议的内容及其履行保密。

第九条

乙方作为甲方的常年金融顾问(vip服务),每年一次性收取顾问费人民币 陆拾万元整,特殊项目的收费将由双方另行协商。

第十条

本年顾问费在双方签定本合同书十个工作日内支付,顾问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以后年度的`金融顾问费,甲方应在顾问期满前一个月内交付,逾期不交,本合同将自行解除。

第十一条

如乙方应过错违反了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应如数返还所收费用;如甲方违反了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则乙方不再承担完成约定义务的责任,所收费用不予返还。

第十二条

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修改协议:

1、任何一方提出修改协议的建议,另一方不反对;

2、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协议必须修改。

第十三条

协议修改必须是书面的,须经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方能生效。

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协议终止:

1、委托代理工作已完成;

2、甲乙双方同意终止;

3、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协议必须终止。协议终止必须是书面的。

协议终止,本合同项下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随即终止。

本合同于甲乙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签字方各持一份。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20xx年xx月xx日 20xx年xx月xx日

金融顾问合同7

第一条 根据双方协商同意,甲方聘请乙方作为甲方的常年金融顾问,乙方同意接受甲方聘请。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本协议。

第二条 常年金融顾问的宗旨及目的是:及时了解国家金融政策和法规的最新信息,维护委托方的合法权益,规范委托方公司的行为,保证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

第三条 乙方保证将指派资深专业人员为甲方提供以下服务:

为甲方提供公司治理结构、公司经营发展和公司资本经营方面的咨询、服务;

为甲方提供金融证券市场的咨询与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理财咨询、投资组合咨询服务;

设立FSI顾问专线电话,在工作日上班时间(每天9:00—17:00),随时接受会员对证券市场有关问题的咨询;

每年为会员公司管理人员免费提供两人在FSI进行不超过一个月的研修(食宿自理);

为甲方提供企业重组、公司购并、市场融资、战略发展等方面的方案策划服务;

向甲方提供服务年度内的全部研究成果,包括年度研究报告、定期研究期刊和其他研究成果。

第四条 根据甲方的特殊委托,乙方将为甲方提供以下服务,其具体内容由特别委托合同另行约定:

依据特别委托为有会员资格的甲方提供在京的公关策划、公关运作和公关服务;

依据特别委托为甲方提供企业重组、公司购并等方面的具体运作服务;

依据特别委托为甲方提供证券金融市场的专项分析、专项咨询和专项服务;

依据特别委托为甲方研究特定上市公司的投资价值分析报告等专项服务。

第五条 甲方的主要义务如下:

1、甲方应真实、全面、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委托事项相关的文件资料,并应保证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2、不得向乙方工作人员提供虚假、有误导或重大遗漏的任何信息或资料;

3、甲方应保证专人与乙方工作人员联系,并予合作;

4、甲方应按规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常年金融顾问费用和工作费用;

5、每次的进场或会议通知,应适当提前,以给乙方留出合理的准备时间;

6、保障乙方工作人员为履行本协议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

第六条 乙方的主要义务如下:

1、乙方有义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为甲方勤勉、谨慎地工作;

2、乙方有义务随时提醒甲方注意其与有关当事人及在各种事务中可能承担的相关责任;

3、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和所作的陈述,以及乙方工作人员因工作所知悉的一切有关甲方的重要信息,负有保密的义务;

4、乙方在保证其工作的独立性的前提下,应服从总体工作安排;

5、按时向甲方提供乙方的最新研究成果;

6、应当履行的其他义务。

第七条 乙方工作人员对其在工作中接触到的涉及甲方重大经营决策、商业及其他秘密资料和信息负有保密的义务。该项保密仅就不宜公开披露的资料而言。乙方工作人员依法向甲方、特定的部门和人士反映情况,不应视为泄密。

甲方就接触到的乙方不宜公开的资料、文件及提供的咨询性意见,负有保密的义务。

第八条 甲乙双方有责任对本协议的内容及其履行保密。

第九条 乙方作为甲方的常年金融顾问(VIP服务),每年一次性收取顾问费人民币 陆拾万元整,特殊项目的收费将由双方另行协商。

第十条 本年顾问费在双方签定本合同书十个工作日内支付,顾问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以后年度的金融顾问费,甲方应在顾问期满前一个月内交付,逾期不交,本合同将自行解除。

第十一条 如乙方应过错违反了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应如数返还所收费用;如甲方违反了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则乙方不再承担完成约定义务的责任,所收费用不予返还。

第十二条 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修改协议:

1、任何一方提出修改协议的建议,另一方不反对;

2、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协议必须修改。

第十三条 协议修改必须是书面的,须经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方能生效。

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协议终止:

1、委托代理工作已完成;

2、甲乙双方同意终止;

3、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协议必须终止。

协议终止必须是书面的。协议终止,本合同项下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随即终止。

本合同于甲乙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签字方各持一份。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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